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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盐城发生了一起让人气愤的霸凌案件

社会情感

浏览853次 2022-05-06

江苏盐城发生了一起让人气愤的霸凌案件,在一处田间地头,几名年轻人正在殴打另外一名年轻人,被殴打的年轻人全程并未还击,而打人者一边殴打一边拍摄视频取乐,让人愤怒不已。

事发后,当地警方迅速行动,依法抓获7名打人者,均为某初中学生,初步诊断被打者颈部、背部软组织挫伤,目前警方正在办理中。

7对1,被打者无论如何也不敢还手,而这样的殴打,如果没有被曝光,这个被打的孩子很大可能还会遭到霸凌。

本案发生在田间地头,事发并非在校园内,因此作为学校来讲,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。

但是,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,不代表这些学生和家长不承担责任。

首先,被打孩子伤情为轻微伤,而打人者都是初中生,年纪正常推算在14岁上下,甚至不满14周岁,最大的年龄也很难超过16周岁,由于打人者都是未成年人,因此将他人打成轻微伤,虽然违反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。但是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21条的规定,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,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,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: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;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。

因此,对其并不会实际执行行政拘留,但是会告诫家长对其进行严加管教。


在民事层面,殴打他人的行为,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,对此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等各项合理费用。

但是由于打人者也是未成年人,因此作为其监护人,便应当承担起赔偿责任。


不知道这名被打者怎么惹到了这7人,让这7人带到田间地头对其实施疯狂的殴打,虽然这不是发生在校园里,但是作为学校来讲,还是有义务和责任,告诫学生不要欺负别人,作为监护人,也应当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职责,而不是让这样的暴力事件层出不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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